搞行銷的人,常會聽到「內容為王」(Content is King)。「內容行銷」近年來也的確成為行銷顯學之一。
在數位時代裡,消費者取得資訊的方式越來越簡便,取得成本也越來越低,對內容的需求與消耗速度急遽成長。如何運用內容贏得消費者的心,變成行銷人的大挑戰(與大機會)。
在我從事的行銷工作中,內容行銷其實佔了相當分量的地位,自己也對這個領域頗有興趣。就先從「內容行銷」聊起吧!
什麼是內容行銷?
「內容行銷是在不直接銷售的條件之下,與目標顧客溝通的一門藝術。」
「內容行銷」(Content Marketing) 指的是一種行銷手段,藉由不斷產出高價值、與顧客高度相關的「內容」(content),來吸引顧客。
針對一群有清晰定義的目標顧客群,藉優質內容吸引他們的注意,與他們進行良性的互動,最終以讓顧客願意購買,帶入真實的商業利潤為目標。
與多數傳統行銷手法不同,內容行銷避免赤裸裸地直接明示或推銷產品,而是持續提供高價值和相關性的內容給顧客,從「改變顧客行為或消費習慣為目的」的角度,與顧客進行長期溝通,希望最終讓顧客對企業產生信賴和忠誠感。
理想的狀況是:透過這些優質內容的潛移默化之後,顧客開始信賴這個品牌,他們會更願意掏出銀子購買品牌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。
內容行銷算是新把戲嗎?
其實,藉著提供相關內容來吸引顧客的作法,早在一個多世紀之前就已經出現了。
大家可能都聽過「米其林餐廳」的威名吧!其實米其林 (Michelin) 正是第一家使用其《米其林指南》向讀者提供旅遊信息的公司。嘿嘿,鎖定的讀者恰好就是米其林自家產品(汽車輪胎)的用戶。
《米其林指南》誕生於1900年的巴黎萬國博覽會期間。當時米其林公司的創辦人米其林兄弟看好汽車旅行的發展遠景,如果汽車旅行越興盛,人們開車旅行跑得越遠,汽車輪胎的磨損消耗自然越快,米其林的輪胎也能賣得越好。因此米其林公司將地圖、加油站、旅館、餐廳、汽車維修廠等等有助於汽車旅行的相關資訊集結起來,出版了隨身手冊大小的《米其林指南》一書。
另一個知名的例子,是我們現在常說的「肥皂劇」。
在1930年代,寶潔公司 (Proctor & Gamble, P&G) 贊助了使用肥皂產品的廣播與電視節目,創造了「肥皂劇」這個詞。
「肥皂劇」(soap opera)起源於1920年代在美國的收音機廣播節目,於節目間隔時段播放商品廣告,因為白天收聽連續劇的聽衆絕大多數都是家庭主婦,所以這些廣告通常都是和肥皂等洗滌用品有關。到了 1940年代,肥皂劇更移師到電視螢幕之上。
當然,隨著 Internet 的興起與普及,新的數位科技與工具如雨後春筍般出現,各領一時風騷:
- 1996年:網路研討會 (Webinar) 成為行銷工具之一
- 2000年:電子書 (eBook) 面市。
- 2001年:Apple iPod 上市。隨後Podcasting (播客)蔚為風潮
- 2004年:Microsoft開始使用部落格 (blog) 作為行銷工具,對開發人員進行內容行銷
- 2005年:病毒 (Viral) 行銷大紅
- 2005年:Youtube 徹底顛覆了影片傳播的模式
- 2006年:Facebook 與Twitter 登上舞台
- 2009年:微博 (Weibo) 推出
- 2011年:微信 (Wechat) 推出
- 2011年:LINE 推出
這些新的數位傳播模式與傳播平台,讓所有人更容易接觸到各類「內容」,讓「內容行銷」的威力與影響力變得更大。
顧客心就像海底針
時至今日,消費者已經跨越傳統行銷的範圍,許多傳統廣告和電視頻道節目已經引不起他們的興趣。在現代數位科技的協助下,消費者的指尖掌握了自主選擇內容的權力,他們自己選擇想閱讀甚麼內容,想與誰互動。
這讓業界吸引他們注意力的工作變得更難,對於那種能真正連結潛在顧客的優質內容的需求也越發強烈。
企業為什麼看重內容行銷?
在過去的幾年裡,許多企業一致將內容行銷視為他們整體戰略中不可缺的部分。因為成功的內容行銷可以幫助企業:
- 建立品牌的知名度
- 建立在市場上的領導形象與地位
- 增加與顧客有意義的對話
- 驅動顧客對產品或服務的需求
- 培養潛在顧客,並影響其購買決定
- 建立顧客對品牌的忠誠度,並願意為其發聲支持